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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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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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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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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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212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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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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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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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综合法规科协助,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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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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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国有产权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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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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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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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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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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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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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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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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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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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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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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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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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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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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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开市属企业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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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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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开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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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授权经营公司、直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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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拟订推进市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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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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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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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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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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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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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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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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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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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切关注企业投资负债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注重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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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牵头,预算财务科、办公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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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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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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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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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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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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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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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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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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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增加自主发布频次,市国资系统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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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授权经营公司、直管企业配合(各企业如自行组织新闻发布会,相关资料事后需报市国资委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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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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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负责(整套资料事后需报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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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办理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的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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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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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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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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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各授权经营公司、直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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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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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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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综合法规科协助,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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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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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规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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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本级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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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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